律师解析:
1.当网贷实际借款和合同金额不一致,需留存实际借款及款项往来
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电子支付凭证,本金按实际收到金额算,预先扣利息不合法。
2.若和网贷平台协商退还差额不成,可向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它们能处理平台违规。
3.还能走法律途径,
向法院起诉确定实际借款本金,按实借金额
算利息。
诉讼时用好留存证据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因急需资金周转,向某网贷平台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5万元,但实际到账仅4.5万元,平台称预先扣除了5000元利息。小朱认为不合理,与平台协商退还差额部分,平台以合同已约定为由拒绝。小朱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应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认定为本金,该网贷平台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不合法,小朱应留存好银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实际借款金额及款项往来的证据。
2、若与网贷平台协商
退款差额部分无果,小朱可向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投诉,由其对网贷平台的
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也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确认实际借款本金数额,并按实际借款金额
计算利息等费用,在诉讼中利用好已留存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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