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撤销权诉讼按普通程序审理,要在
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报上级法院批准。
2.按
简易程序审理,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
3.案件上诉,
二审要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
4.对裁定上诉的案件,要在立案后三十日内作
终审裁定。
在规定审限内结案,判决就有效。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产生
诉讼,小朱行使
撤销权提
起诉讼。法院受理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由于案件情况复杂,法院经院长批准延长了六个月的
审理期限。小李认为法院审理时间过长,超过了他的预期,对判决的有效性产生质疑,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权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本案中法院经院长批准延长审限符合法律规定。
2、只要在规定的审限内结案,判决均有效。小李以审理时间长质疑判决有效性缺乏法律依据,法院在经批准延长的审限内作出的判决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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