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自行协商:
出现车位
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可平等、自愿地就争议条款沟通,达成一致后签
补充协议解决。
2.请求调解:
协商不成,可找
居委会、司法所等部门或第三方调解,促使双方和解。
3.
申请仲裁:
协商和调解无果,且合同有
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提
起诉讼:
无仲裁约定,可向有
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准备好
起诉状、
证据等,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车位
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车位使用时间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特定时间段使用,而小李却要求延长使用时间。双方自行沟通未能达成一致,之后请求居委会调解,也未能解决
纠纷。由于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双方也未达成仲裁协议,小朱决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诉讼。
案情分析:1、在出现车位租赁合同纠纷时,双方首先尝试自行协商,这符合平等、自愿原则,是解决纠纷的常见方式。若协商不成,请求第三方调解,如居委会、司法所等机构居中斡旋,有助于促成和解。
2、当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时,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申请仲裁;若没有仲裁约定,则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需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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