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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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后被征用的合法性问题在此过程中,农民集体土地的合法征收程序如下:首先,申请人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用地申请书及相应的土地开发计划;其次,相关部门依照土地利用规划拟订出具体的征收土地实施方案;随后,上述方案完成审核后,将以书面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下来,依据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实际情况,拟定出详细的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并再次进行公告;最后,在落实了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之后,依法交付被征收的土地。

在大多数情况下,发包方享有土地补偿费,但如果是集体组织承揽的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组织所有;若土地上有作物,补偿款应归作物所有者。承包地被征用的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按原用途补偿,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属物补偿等,土地补偿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农村承包地征收补偿遵循《土地管理法》,包括土地补偿费(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6-10倍计)和安置补助费(4-6倍,每公顷不超过15倍产值),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由各地自行规定。同时,考虑农民社会保障,国务院可调整补偿标准。征收方案需公告并征求农民意见。

农村承包地征收补偿遵循《土地管理法》,包括土地补偿费(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6-10倍计)和安置补助费(4-6倍,每公顷不超过15倍产值),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由各地自行规定。同时,考虑农民社会保障,国务院可调整补偿标准。征收方案需公告并征求农民意见。

土地征用需公正合理赔偿,确保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并得到未来保障。遵守法律,足额支付补偿金、安置款及损失补偿。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由省级制定,考虑多种因素并定期调整。其他土地和作物补偿标准由省级制定。处理农村住宅遵循先补偿后迁移原则,尊重村民意愿。关注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提供必要补偿。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具体筹集、管理和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