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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死亡后是否拥有继承权

时间:2026.01.1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43人
律师解析:
1.非婚生子死亡后,不再具备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是在世自然人按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继承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非婚生子生前和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法定继承权。
法律明确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平等,不受危害和歧视。
3.被继承人死亡时,非婚生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遗产。
若其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应继承份额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是非婚生子,其生父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朱的同父异母哥哥小李认为小朱是非婚生子不应有继承权,拒绝让小朱参与遗产分配。小朱则主张自己与婚生子女有同等权利,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在遗产分割前,小朱意外死亡,小李又认为小朱死亡后不再有继承权,不应再分遗产。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在小朱生父死亡时,小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小李拒绝其参与分配的主张不合法。
2、虽然非婚生子死亡后不再拥有继承权,但小朱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可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因此小李认为小朱死亡后不应再分遗产的观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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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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