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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租客退物业费状况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6.01.1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043人
律师解析:
1.处理租客退物业费,先看租赁合同
若约定租客承担且无退费条款,可拒绝其退费要求。
2.若合同没明确约定,业主对物业费担责,可和租客按实际租赁时间算费用,多退少补。
3.若租客以未享受服务退费,核查情况。
服务未达标,和物业协商减免后与租客结算;
无理要求,先解释,协商不成调解或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出租给小丽,租赁期间结束后,小丽要求退还已缴纳的物业费。小朱查看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费由租客承担且无特殊退费条款,但小丽坚称自己未享受物业服务,要求退费。小朱认为小丽要求不合理,双方协商无果,矛盾产生。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由于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物业费由租客承担且无特殊退费条款,小丽要求退物业费缺乏依据,小朱有权拒绝。
2、对于小丽提出未享受物业服务的理由,需核查实际情况。若物业服务确未达标,小朱可与物业沟通减免费用后再与小丽结算;若属小丽无理要求,小朱可向其解释说明,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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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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