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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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已获判刑的犯人在服刑过程中如能展现出懊悔自新的意向或者有立功的行为表现,将有机会获得减刑。然而,这一权利需通过执行机构提出相关申请并得到人民法院的裁决后方能予以实施。在实际操作环节,减刑幅度还会全面衡量犯罪行为之严重性以及服刑期间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对于故意对他人人身进行侵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可依法单独判定其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依其情节轻重判处适当且应得的刑罚。此类惩罚措施通常依据所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而定,轻者可能会被判处短期拘役或者管制,而重者则有可能面临长期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在故意伤害案中,即使被告单位不是主要角色,但法院仍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金。同时,对于责任人,法院也会根据伤害程度和情节进行定罪量刑。如果造成轻伤,责任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重伤,刑期则在三年至十年之间;而严重的情况,责任人可能被判十年以上甚至死刑。这些量刑标准旨在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尊严,确保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制裁。

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已被法院判定有罪的囚徒可在服刑过程中请求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尚未作出最终裁决的案件,而对于已经经过审判且刑期已经开始执行的情况,例如犯下故意伤害罪,则这种方式并不适用。然而,假设犯罪者因其身体状况不佳或其他特殊原因而无法继续接受监狱环境的拘禁,那么他或她或许有资格申请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