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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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未予处理的应对策略在遭受公安机关作出的刑事拘留决定后,若未得到释放,可按照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如在此期间尚未得到释放,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同时,若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也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其次,若刑事拘留超过37天仍未得到释放,且公安机关并未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则构成了超期羁押,当事人可通过申诉或控告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具体而言,申诉或控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在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定时限届满后,公安机关未能及时释放、解除或变更该等强制措施;(2)公安机关应退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未能按时退还;(3)公安机关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实施了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4)公安机关应当解除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未能得到及时解除;(5)公安机关存在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等行为。

在对被告人实施刑事拘留满三十七日后,公安机关应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逮捕。倘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或者认定其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而未予批准逮捕,那么这名被告便有可能获得释放或者采取保释候审措施。相反地,若得到充分的证据予以印证,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请求,则该案将由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取证,后续程序发展为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在遭受到刑事拘留之后,涉案人员将普遍性地开始步入刑事审判的第二个阶段侦查阶段。当由公安部门所进行的侦查工作全部结束之时,他们将会把相关案件移送至检察院以供其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审查与起诉工作。如果经由检察院的仔细研判,判定该案件确实存在着可归咎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话,那么检察院将有权力向拥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被依法定罪并被判处刑罚并不等于已经明确证明有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对于涉嫌触犯法律的人员所实施的一种严密而稳妥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有效预防嫌疑人逃逸、销毁关键证据以及制造新的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在法律框架下,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并非易事,而是需经过严谨的侦查环节、慎重的审查起诉过程乃至公平公正的审判原则等多个阶段,以便能够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真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金额达到十二万元属于情节严重之罪行,行为人可能将面临三年至十年内的有期徒刑,同时被处以罚金刑罚。在刑事拘留之后,该案将按照法定程序依次经过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收集相关证据,而后由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直至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判结果。在这期间,被告人有权利选择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