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晓得或该晓得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像物品被损当场发现
侵权人,时效从发现起算三年;
很久后才知侵权人,从知道时起算。
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时效最后六个月因法定障碍不能
行权,时效中止,原因消除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会导致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案情回顾:小许的财物被小何损坏,小许当场知晓且明确是小何所为,诉讼时效从小许发现时起算三年。但小许很久后才得知是小何损坏其财物,那么从知道小何是侵权人那一刻起算三年。期间,小许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诉讼时效中止,后中止原因消除,诉讼时效继续计算。同时,小许曾向小何提出履行请求,导致
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案情分析:1、本案中,若小许在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才
起诉,人
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经申请可延长。
2、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若小许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3、小许向小何提出履行请求,符合
诉讼时效中断情形,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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