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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共同承担的情况有哪些

时间:2026.01.1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37人
律师解析:
房贷共同承担有以下情形:
1.夫妻购房
婚姻期间买房,没特别约定,房子算共同财产,房贷夫妻一起还,这是法律规定。
2.合伙买房:
多人一起出资买房用于经营或居住,按合伙协议承担房贷,按出资比例担责。
3.家庭购房:
家庭成员一起决定买房,共同出资就共同还房贷,维护家庭财产稳定。
共同承担房贷各方有连带清偿责任,实际中要明确权责,签协议防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小朱名下。小胡、小何和小静三人合伙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用于经营。小许和父母共同决定购买了一套住房。后来,小朱和小丽因感情问题面临财产分割,对房贷承担产生争议;小胡、小何和小静在经营中出现分歧,对于房贷分担也有了矛盾;小许和父母在家庭关系变化后,在房贷偿还上意见不一。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若无特别约定,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制,房贷需由二人共同承担。
2、小胡、小何和小静合伙购房,应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共同承担房贷,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约定份额对房贷承担相应责任。
3、小许和父母共同购房属于家庭共有情况,房贷需家庭成员共同负责偿还,以维持家庭财产关系稳定。且共同承担房贷意味着各主体对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各方应明确权利义务,签订相关协议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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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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