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官判案依据
证据证明力和关联性等综合认定,无固定顺序。
首先,审查证据合法性,排除
非法证据。
其次,考量证据真实性,判断是否客观。
证明力上,原始证据大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大于
间接证据,如
书证、
物证等原始证据证明力较强。
法官全面审查证据,看能否相互印证形成链条。
证据体系紧密合理,事实认定更有说服力,进而公正裁判。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许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朱提交了合同原件(书证)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小许违约。小许则提供了
证人小胡的
证言(传来证据),称小朱存在过错。双方对案件事实各执一词,争议焦点在于谁的证据更具证明力,能让法官采信其主张。
案情分析:1、法官首先会审查双方
证据的合法性,排除非法取得的证据。对于小朱的合同原件和小许提供的
证人证言,需确认其来源是否合法。
2、接着考量证据的真实性,判断合同原件是否为真实签订,证人证言是否是小胡的真实意思表达。
3、从证明力来看,合同原件作为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其证明力通常大于证人小胡的传来证据。法官会全面审查这些证据,看能否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最终综合多方面因素作出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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