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男方房子过户给女方,离婚后可以要回吗

男方房子过户给女方,离婚后可以要回吗

时间:2026.01.0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59人
律师解析:
1.若男方过户房子给女方时明确为赠与,且完成过户登记,通常不能要回,因为赠与完成且产权已转移。
2.特殊情形下可撤销赠与要回房子。
如受赠人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或合同约定义务等。
3.若过户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合同情形,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过户。
但要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否则可能败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情侣关系,恋爱期间小朱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子过户给小丽,并明确表示是赠与。之后两人感情破裂,小朱想要回房子,小丽则认为赠与已经完成,房子应归自己。小朱称小丽在接受赠与时曾承诺会照顾自己,但后来并未履行该义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若赠与明确且完成过户登记,赠与行为完成,房屋产权转移,赠与人不能随意要回。本案中小朱将房子过户给小丽并明确表示赠与,从常规角度房子应归小丽。
2、不过若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小朱称小丽未履行照顾自己的承诺,若能证明该约定存在,小朱可在法定期间内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撤销赠与要回房子。但如果小朱未在法定期间行使撤销权,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