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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失踪后欠款向谁讨

债务人失踪后欠款向谁讨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1 20:58:16 已帮助37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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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失踪谁来偿还欠款?
  如果债务人已经被法院宣告失踪了,那么就有其财产代管理人来偿还欠款,一般就是配偶、父母或者儿女。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1、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2、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3、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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