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首、坦白、当庭自愿认罪是类型相同、程度不同的量刑情节,均属于“可以”型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2、构成自首必然同时构成坦白和当庭自愿认罪,也就是说自首已经涵盖了坦白和当庭自愿认罪;认定自首或坦白,被告人必然当庭自愿认罪,否则就不能认定有自首或坦白情节;
3、自首、坦白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而当庭自愿认罪是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
4、自首、坦白、当庭自愿认罪从轻处罚的功能程度呈依次递减。
六、自首、坦白、当庭自愿认罪在量刑中的具体适用问题
1、关于自首情节的具体适用
①注意把握自首情节处罚功能的适用。自首情节属于法定可以型从宽处罚情节,具有从轻、减轻、免除三种处罚功能。一般情况下,对于自首情节,都应当从宽处罚,但对于那些其他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
违法之后悔悟过来的,并且主动承认自己的行为,并且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以此能够获得减轻处罚的机会。对于那些真心悔过的人,法律是允许给予减轻处罚的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