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
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
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
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申请书件的准备 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
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
身份证等)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
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