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取证需要以审查判断为指引,而审查判断则以调查取证为基础。
2、公安司法人员在调查收集证据过程中,需要对已经获得的证据材料做初步的审查判断。可能发现新的问题、一店或者证据线索,为补充调查确定范围和方向。
一般而言,法官在审查判断证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没有证据能力,未经合法调查有违事理或与事实不符合的证据,不得作为判断的依据;
2、被告的自白,非出于强暴、胁迫、利诱、欺诈以及违法羁押或其他不正当的方法,且与事实相符的,应作为证据使用。
3、被告自白,不能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证据,仍应调查其他必要的证据,以判断其是否与事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