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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婚姻管辖权异议

异地婚姻管辖权异议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当发生移送管辖之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对此,律图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该如何提异地管辖权异议,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2024-02-26 16:39:04 已帮助25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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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也就是户籍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从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就是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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