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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强制程序流程
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强制程序流程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3-03 09:03:41
已帮助268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中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都有哪几种?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
刑事诉讼
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
拘传
、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拘留、
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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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强制程序流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强制执行的常见措施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采取的措施: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五、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六、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行政强制措施能听证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行政强制措施是不能听证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仅在当事人受到较大额、重大的行政处罚前,行政机关对其告知后的五日内,可以由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
涉外刑事强制措施有:刑事强制措施不分涉外和涉内,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案外人处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执行人的人身及其住所或者其财产隐匿地;(5)传唤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证,或强制其交付财物或票证;(6)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8)对被执行人应当完成的行为强制执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完成,并责令被执行人承担费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具体有哪几种是行政强制措施
1、行政机关所适用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包括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刑事案件在不同阶段,需要重新采取强制措施吗
对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一般不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除非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已经届满的可以要求解除。或者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您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问题:二手房交易,已经网签了,目前即将失业,无力偿还,想退房,愿意赔偿违约金的形式解除合同,房主不同意,这样走法律程序,能强制执行吗
您好,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合同解除问题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产抵押强制执行包含什么程序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房产抵押强制执行包含什么程序规定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抵押强制执行有哪些程序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登记”的公示程序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房屋作为不动产,必然需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也就是说房屋的买受人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后,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那么究竟房屋所有权是何时发生转移呢?笔者认为“房屋所有权应该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其原因有四点:其一,《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拍卖成交后,制作裁定书,裁定书在送达买受人时生效,房屋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其二,《物权法》以登记为不动产物权转移生效要件,其目的是为了对该物权的状态进行公示,以维护该物权交易的安全。而公开拍卖的房屋,其拍卖过程是国家公权利依据法律程序对不动产物权进行转移的过程,其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是毋庸置疑的,其公开拍卖的过程也完全达到了与“登记”一样的公示目的。其三,最高人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7条第二款规定:“人民制作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裁定送达权力受让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应当明确告知权力受让人及时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权属登记时,当事人的土地、房屋权力应当追溯到相关法律文书生效之时。”按照该规定,取得拍卖房屋的买受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时,土地证、房产证上所落款的日期应该与拍卖成交的裁定书生效的日期相一致。也就是无论何时去办证,证上所落的日期都应该是裁定生效的日期。这样就反过来,确认了房屋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其四,如果以“登记”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那么在买受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权属登记前这段时间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仍然属于被执行人,那无疑是不安全的。如果既不属于买受人,也不属于被执行人,那房屋的权属就存在了空白。
高恒
问题:请问,我被强制执行前,并未收到任何信息,这样符合执行程序吗
您好,一般执行程序是会通知被执行人的,但这并不是必经程序,实践中还存在很多被执行人找不到的情况,一样是可以执行的。若有需要,可直接沟通;若回答有帮助,期待您的五星好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弟弟的朋友在工作中一直成绩都非常优秀,但是因为最近领导没有完成上面给的任务所以把情绪带到员工这里,员工被迫要为领导做一些事,那么请问如果在工作中被迫做事,那么执行中人身强制措施的方式有什么
强制措施的方式有对财物的各种处置。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处理。其具体表现为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和冻结,对财物的使用,对财物的处分,对财物使用的某种限制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我叔叔当年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叔叔他们公司拖欠了我叔叔工资,叔叔索要工资不成,还被公司的保安给打伤了,我叔叔报警了之后,刑法中的强制措施种类是什么
(一)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最轻微的一种。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到案,以便迅速及时查清案情,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询问后,应当将被击穿人立即释放。刑事诉讼中采用拘传,可以依强制措施方法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到案,接受讯问,参加诉讼活动;同时可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案件情况,为了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需要,为了及时收集证据等,在不具备采用其他强制措施的条件下,适用拘传可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二)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实质意义就是既不关押,又要使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只有不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才可能得到实现,被告人才可能在有相对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学习法律聘请律师辩护人,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和诉讼平等才可能得到保障,在实现自己诉讼权利的时候,为司法机关查清案件事实,提供被告方的充分证据,从而在客观现实中,有效的促使司法公正的真正落实。(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四)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处置办法,即在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使用。(五)逮捕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正确、及时的使用逮捕措施,可以发挥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毁灭或者伪造证据、自杀、逃跑或者继续犯罪,有助于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情、证实犯罪,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但是用的不好,错捕滥捕,就会伤害无辜,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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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13 22:25:1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被定帮信罪?
钱威律师
2024-06-13 19:46:53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我想请问我之前有过电信诈骗的事情去了我们那的公安局调察录口供等这些事会不会写在我的档案里?
钱威律师
2024-06-13 16:41:0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银行卡被骗他们拿着洗钱了卡被封了?
吕美亮律师
2024-06-13 07:06:40
藏私房钱不违法,您放心大胆藏
问题:说是藏私房钱违法,但是我看那些私房钱的人也没被抓啊。?
吕美亮律师
2024-06-13 09:11:43
5000元就达到立案标准了
问题:职务侵占是3万还是6万?
吕美亮律师
2024-06-13 09:13:26
帮信罪,涉及到银行卡被电诈使用或者洗钱等情况。
问题:我贷款被骗去刷流水!今天警察告诉我涉嫌诈骗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6-12 05:17:3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16岁,有取保,又犯盗窃了,金额两千块钱,派出所打电话说拘留一个月,我想咨询一下还能二次取保吗?
钱威律师
2024-06-12 05:18:46
你好这个具体可以沟通比较好
问题:12岁小孩犯罪受法律责任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1 09:15:21
会被收监,你是什么犯罪,需要我们介入吗?
问题:取保候审期间二次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1 09:25:12
今年多大了?取保期间二次犯罪肯定会被逮捕的。
问题:16岁有取保,又犯罪了,还能二次取保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1 09:15:21
会被收监,你是什么犯罪,需要我们介入吗?
问题:取保候审期间二次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钱威律师
2024-06-13 2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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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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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多大了?取保期间二次犯罪肯定会被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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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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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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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13 19:46:53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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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6-13 07:06:40
藏私房钱不违法,您放心大胆藏
问题:说是藏私房钱违法,但是我看那些私房钱的人也没被抓啊。?
钱威律师
2024-06-12 05:18:46
你好这个具体可以沟通比较好
问题:12岁小孩犯罪受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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