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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土地使用税

厦门市土地使用税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3-02 14:59:56 已帮助19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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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针对厦门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解答如下 从2006年元旦起,厦门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执行新的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具体为:厦门岛 内(包括鼓浪屿)所有区域的土地等级均为一级,每平方米年税额统一调整为 6元;海沧区新阳工业区、 石塘、马銮湾,集美区集美街道、侨英街道、杏林街道、杏滨街道,同安区大同街道、祥平街道、翔安区 新店镇为二级,每平方米年税额统一调整为5 元;岛外二级土地以外的其它区域为三级,每平方米年税额 统一调整为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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