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填报企业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2017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以上就是
外资企业联合年报时间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