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综上所述,政府征收土地,应该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行文至此,相信大家对于省道172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具体的标准还有针对各地区的具体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