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赔偿书》第12条专门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⑴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⑶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所谓“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是指请求赔偿的方式和金钱赔偿还是恢复原状。
国家的司法机关也会对犯罪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罚,如果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也会导致出现了错误的处罚结果,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减轻当事人的损失,国家也是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也需要按照规定及时的恢复当事人的名誉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