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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钱是另外给的吗

强制执行的钱是另外给的吗
申请了强制执行的话,是不是就可以拿到钱呢,在什么情况下是拿不到的呢,拿不拿得到钱的标准是怎样的呢,强制执行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强制执行的执行主体是什么呢。律图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申请强制执行钱怎么拿”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4-03-02 20:33:35 已帮助44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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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强制执行费是谁来负担
民事纠纷中 法院已批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不用垫上的。下面是规定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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