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奸辩护专题 > 强奸案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强奸案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强奸案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3-05 06:51:47 已帮助287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是什么

审判长、审判员:


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某某亲属某某的委托,指派某某律师担任被告人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的第一审代理人。代理人依据现有的卷宗材料,结合经庭审质证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以下代理意见,希望合议庭予以采纳:...综上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问题的答复》的相关规定,本代理人认为,某某应该承担某某、某某和某某所要求的死亡赔偿金的非主要部分,应当连带承担某某死亡的丧葬费,应当连带承担某某、某某的被抚养人生活费。


以上意见,望合议庭斟酌。


此致


某某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人:某某


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