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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产抵押撤销

南京市房产抵押撤销
2018年南京市社保可以补交吗,南京市社保补缴流程政策金额材料根据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的通知》(宁社险管[2018]19号)精神,以南京高淳区社保补缴政策为例:社会保险费补缴情形(一)职工应参加而未参加社...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市社保如何补交的知识,跟着律图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4-03-01 13:12:04 已帮助27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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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产假
在法定产假期间,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一般产假是98天,如果是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晚育的(女24岁生育),江苏省规定是再延长30天。超过法定假期不上班的,如果请假,事假的可以不发工资,病假的发病假工资;如果不上班又不请假,那就属于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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