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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程序分法庭辩论

民事诉讼程序分法庭辩论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3 07:34:28 已帮助43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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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庭审可以没有法庭辩论这一环节吗?
您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肠畅斑堆职瞪办缺暴画。从简易程序的该条规定来看,由于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所以可以省去法庭辩论的环节,而改为在法庭调查阶段一并查明,当然了,在查明过程中双方可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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