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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和撤消所立遗嘱

立遗嘱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和撤消所立遗嘱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7 18:56:33 已帮助35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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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和撤销所立遗嘱

自己立的遗嘱,自己有权决定取消变更,如果通过公正的遗嘱,要向公证处申请撤销。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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