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证据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可以调解和好,不能调解的,应该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调解和好的,原告也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
当事人必须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关的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二)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四)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五)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