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也就是说,就业协议就是三方协议。
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可以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由于此时大学生并不了解签署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故而不知道如何签署合同对自己的权益个别发改委有利,由此建议在了解相关信息之后再行签署,以此来约束单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