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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征收土地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对贵州省贵安新区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问题的解答,贵州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各地也不一致,本文以贵安新区为例为大家进行解答,对于鱼塘的征收补偿标准没有具体的政策,但是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内包括鱼塘的征收补偿标准,可以以此为标准进行参考。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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