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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公司之间无债务债权关系

个人与公司之间无债务债权关系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9 07:27:58 已帮助18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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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必须要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存在。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不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这两者是相互依存的。


生活中常见的借与还,就是债的发生和消失的两种行为。债的发生有很多种形式,只要有债发生就会有债权的存在,债权存在了那么就会有相应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相互存在,而且还是相对立存在的。这就是今天律师365小编带给您的关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的相关问题。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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