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
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
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
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
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人与
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
伪造交付租金
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