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应当在案件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回避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具体程序为: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回避应当在案件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回避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具体程序为: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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