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类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
物证类鉴定
文书鉴定
痕迹鉴定
微量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
计算机司法鉴定
环境监测司法鉴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产品质量司法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税务司法鉴定
农业司法鉴定
资产评估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枪弹痕迹司法鉴定
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这是根据当时我国司法鉴定的专业设置情况、学科发展方向、技术手段、检验和鉴定内容,并参考国际惯例而制定的。
根据上文内容介绍可知,重新申请司法鉴定在我国诉讼程序中是可行的,当诉讼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果产生异议时,可按照要求申请二次鉴定,为诉讼提供证据。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的核心,是案件审判的关键,应严格执行司法鉴定,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