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征收专题 > 东莞拆迁商铺承租人补偿标准

东莞拆迁商铺承租人补偿标准

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租赁的商铺要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包括停业损失、搬迁费等。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如果承租人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和办理了营业执照,而且该门面的手续齐全正规合法,承租人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


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


最新修订:2024-02-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