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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离婚登记的诉讼时效

撤销离婚登记的诉讼时效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7 14:53:34 已帮助23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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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登记诉讼时效
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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