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父(母)一方
法定监护人,为
集体户口所在单位正式职工并实际工作; 2.适龄儿童集体户口于5月1日(含)之后从外区迁入我区的,原则上不予办理。 入学材料: 1、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集体户口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
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入学流程: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材料由集体户口所在单位负责登记、审核、收取。 2、集体户口单位统计填写《某集体户口单位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汇总适龄儿童
监护人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单位所在学区管理中心。 3、学区管理中心审核《某集体户口单位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名册》和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材料。学区管理中心对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留存(至少一年)并对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 4、经学区审核通过后,家长可以登录信息采集系统填写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 5、学区管理中心通知审核通过的海淀区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于指定日期持《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小学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