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房产诉讼费用构成,包含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在预估费用时,先确定自己案件的争议金额,按照规定的分段累计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
(二)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申请撤诉,记得案件受理费可减半交纳,要及时向法院提出相关申请以享受优惠。
(三)对于其他诉讼费用,如申请费、证人出庭的交通费等,要留意实际发生情况并准备好相应费用。申请执行生效判决时,按执行金额或价额准备费用。
(四)由于具体费用受案件性质、诉求金额等因素影响,在起诉前直接向法院咨询准确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