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管辖法院,若认为有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可仔细研究法律规定中关于管辖的条款,判断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二)管辖无误时,积极收集合同、凭证、聊天记录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支撑。
(三)自行撰写答辩状,清晰表明自身观点和主张,内容要逻辑清晰、有理有据。
(四)考虑委托诉讼代理人,如律师,让其代表参加诉讼活动,弥补异地应诉不便的问题。
(五)若亲自应诉,提前安排好时间和行程,准时出庭,庭审中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合理表达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