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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法院从轻适用缓刑盗窃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有些嫌疑人被检察院起诉罪名不止一个,这就涉及到两罪并罚甚至是数罪并罚。原则上对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判缓刑,而是判实刑。毕竟触犯多个罪名说明嫌疑人犯罪主观意识强,社会危害较大,应该用刑法严惩。相对于实刑,缓刑自然是从轻处罚的一种措施。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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