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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终止后我可以使用吗

不可以的,利权的转让是可以是无偿的,对于专利转让合同,转让方将专利权转让了的,丧失专利权,因此,转让后,原权利人是不可以再使用专利的,除非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是得到受让方许可的。受让方即新的权利人可以无偿使用。

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律师应当注意专利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法办理转让手续,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转让专利权时,委托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正式生效。

律师应当注意专利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法办理转让手续,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转让专利权时,委托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正式生效。

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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