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没做好造成损失的追责需区分不同情形处理。劳动关系中,员工管理不善致单位损失,单位可依合法有效规章制度要求员工赔偿部分损失,但扣除工资有标准限制,每月扣除不得超员工当月工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层面,董事、高管管理不善致公司损失,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相关监事起诉,若其拒绝或怠于起诉,股东能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起诉。合伙等其他组织形式,按合伙协议约定追究管理不善合伙人责任,可先协商确定责任承担与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单位应制定完善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管理不善的责任及赔偿方式。
2.股东在发现董事、高管管理问题时,及时按程序书面请求相关方起诉。
3.合伙等组织提前在协议中明确管理责任和追责方式,发生问题先积极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