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退款顺序为,先支付执行费用,再按集资参与人集资额比例退赔其损失,若有剩余财产则上缴国库,且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中被害人民事赔偿优先。
法律解析: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里,退款顺序有明确规定。执行费用是保障案件退款顺利进行的合理开支,所以排在首位支付。之后按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退赔损失,这样能保证每个集资参与人公平受偿。若还有剩余财产,就会上缴国库。同时,依据法律,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时,保障被害人的民事赔偿优先于其他民事债务和财产刑执行,目的是最大程度弥补被害人损失。当遇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退款相关的复杂问题,或者对自身权益保障存在疑问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