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自行处理,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房产归属一方,该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同时给予另一方基于房屋现有价值、已还房贷及房屋增值部分等综合确定的补偿。
(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对房产贡献等实际情况决定房产归属,获得房产一方负责后续还贷并补偿对方;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法院可能判决拍卖房产,先偿还房贷,剩余款项再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