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根据民法典规定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这些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此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2. 一方的婚前债务,除非该债务被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
3. 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所产生的债务,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
4. 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而背负的债务,且该侵权行为与另一方没有关联。
总之,要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就得结合债务的性质、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具体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最新修订:2024-11-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