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若发现女方改嫁后有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应先考虑与女方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男方要及时收集女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如女方的经济状况证明、不良行为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