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夫妻中一方是否要对另一方债务连带清偿,得看债务性质。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包含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二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指的是维系家庭正常生活、教育子女、医疗等基本开支。
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连带清偿。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另一方就得连带清偿。像一方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即便以个人名义借,也属于共同债务。
总之,判断是否连带清偿,关键在于确定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需要结合债务用途、双方意思表示等因素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