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的
起诉费通常依据
诉讼标的额进行计算。
通常情况下,是由原告先垫付,最后由
败诉方来承担。
具体的标准如下:诉讼标的额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需交纳 50 元;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那部分,按照 2.5%交纳;超过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交纳等。
要是案件适用
简易程序来审理,
诉讼费就会减半收取。
在
诉讼的过程里,如果双方达成了和解或者调解,诉讼费的承担可以由双方协商来确定。
总之,一般来说起诉费的承担主体是败诉方,但具体的情况得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