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可从这些方面来界定:其一,时间方面,一般是在
离婚诉讼前的一段时间里,同时要有
转移财产的故意。
其二,行为方面,像把财产无偿转让给别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之类的。
其三,
主观故意方面,得证明转移财产的那一方清楚知道这种行为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却还是去做了。
比如说,一方把夫妻共有的房产以特别低的价格卖给亲戚朋友,并且在
离婚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房产已经转让了,这种行为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要是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把被转移的财产追回来,在
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让转移财产的那一方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