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明确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而背负的
债务。
通常来讲,夫妻双方一同签字或者夫妻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等呈现出共同意思表示所背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计需要而背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倘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计需要所背负的债务,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除非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总而言之,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全面考量债务的形成缘由、用途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以此来精准界定夫妻双方的债务责任。